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点击:

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5〕4号)及《2026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教师资格申报程序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2026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春季网上报名时间:410日至4178:30-17:00,网址http://www.jszg.edu.cn。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2.春季现场确认时间:421日至422日(9:00-17:00)申请人本人到校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B207)确认报名信息。

(二)申请人员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新进到岗的、在职且在教学岗位上的专职教学人员和辅导员。

(三)申请人员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专科起点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严格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校验的学历,申请人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须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如系统中不能核验通过的,可登录https://hbyw.e21.cn/chaxun.php网址进行查询,并截图打印。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体检表1份(校医院体检表,正反打印);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7.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或职称证书等拟聘专任教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教学任务(加盖所在学院教学办印章及教务处公章),参加助教制的教师,可以将辅导老师的教学任务与辅导老师签字的任务承担说明作为教学任务。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研工部或国际学院提供。

(五)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交认定材料;

2.各有关单位成立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须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数35人,其中组长1人,评议组负责考察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情况;

3.各有关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教学任务书复印件除外)上加盖单位公章

4.初审合格后,由各单位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提出评议组意见,将分数之和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后报返回申报人,同时将由各位测评专家签名的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现场有学生试讲”和“现场无学生试讲”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一并返还申报人。

5.各单位负责初审申报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督促申请人在表上的“承诺书”一栏签名。此表在现场确认以前需填写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之前的所有栏目,并贴好申请人登记照。

6.申请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人事处师资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春季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104月17日(8:30-17:00)

2.校医院体检:4月13日—14日,8:30-16:30(建议上午抽血、下午心电图和胸片等,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空腹前往贴好一寸登记照1张,体检费:93元/人);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注意休息;

3.教学任务书验印:4月14日—15日,申请人携带教学任务书(盖所在学院教学办印章)前往教务处(行政楼B113)验印;

4.单位评议:41316单位自行组织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出评议组考核意见,同时填写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现场确认:421日—22申请人到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B207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本次一并受理。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从个人档案中查询复印;

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四、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按照《2026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示》,9月14日至9月22日会进行秋季的网上报名工作,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春季或者秋季申报,秋季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办:59750178   联系人:周旭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

2.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4.面试、试讲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提示

   

202643


关闭